温州一处百年文保老宅被违建挤兑十年

2023-02-28 20:00:41    来源:温州百事通

来源:科林热线

近期,科林工作室接到袁女士救助电话,称自家祖宅边上的违章建筑十多年来迟迟不拆,导致祖宅濒临倒塌,急需帮助。


【资料图】

袁女士:这个建筑是我的曾祖父为庆祝他母亲九十大寿专门建起来的,所以它的名字叫“护萱楼”。这是一个中西合璧,规模也是很大,砖木结构的,里面也雕刻了很多的诗词。我的曾祖父在当地是一个大的慈善家,很有名的做了两件大事:专门修路,金乡有他的《筑路记》;他特意交代他三个儿子,修义塚。他就专门在金乡跟平阳的钱仓两个地方弄了1000圹义塚。这是一个有故事的房子,搞文旅工作的人,他(们)都觉得这个房子应该保留下来,或者成为某一个教育基地。现在这个房子就在它的边上有一个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13年开始建的,所以他违章建筑面积不大,他就趁我们家族的人出差的期间,他就把它盖了起来了。

袁女士所说的祖宅就是苍南县金乡镇卫前大街上的那座巴洛克风格的洋房“护萱楼”,坐西朝东,始建于民国初期,至今已有百年历史。据袁女士所说,隔壁邻居趁她家人不在当地时,对原本只有两层的房子紧急加盖到四层,这突然“长高”了的建筑,给她的祖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屋内漏水、墙面裂痕,随时会有倒塌的风险。

袁女士:原来是一个一层楼的木结构的房子,政府里面同意他就说是修缮,而结果他就抓住这个机会偷偷的就把它盖成了水泥砖墙结构的,盖到了4楼,将近10来年下来,我们老房子就出现漏水。违章建筑跟我们的老宅的间距,随着沉降(等对)房子的影响,它的墙跟我们老宅的墙基本上就要粘在一起了。它的立柱啊有些都已经斜掉,有些破掉,然后漏水很严重了,这房子如果他继续这样的,这房子迟早会塌掉。违章这个事实是肯定的,因为我堂哥说自己在13 、14年也专门有跑到温州的三拆一改有这样的一个办公室的,他说当时温州就直接打电话到苍南了,也是说你们这样是不行的,都是说不行,就是拆没有去执行它。

随后,袁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4年3月10日对该信访事项作出的答复意见,回复函称该建筑确实在未完成审批前重建,1月23日协同金乡镇两违办联合执法对其第四层炮楼进行拆除,现已不能投入使用;《苍南日报》 2014年10月12日第6版的也报道了“2014年5月6日镇政府牵头联合执法已对三层以上违建物进行破坏性拆除,目前保持拆后原状,住建部门将继续加强跟踪监管力度”等内容。袁女士认为,所谓执法只是敲几个洞而已,根本不算拆,监督不到位。目前拆除违章建筑是她唯一的诉求。

袁女士:那个文件上是很明确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至今违章中有一间是土地证都没有的,更别说产权证了,有三间原来是一楼的,有个土地证的。他们来拆是象征性的趁我堂哥不在家在四楼顶上象征性的敲了几个洞,表示我们已经执行了,就不聊聊之了。这个违章我们是一定想拆掉。

采访中,袁女士多次坦言,违章建筑对她们祖宅“破坏性”影响持续存在,她无法理解为何明知违章却不能彻底拆除。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科林维权记者第一时间与苍南县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林同志取得联系,林同志明确表示,违章情况属实,无法彻底拆除另有原因。

苍南县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林同志:反映给你们基本上都正确的。方氏三兄弟没有在协商的条件下,自行把它浇起来,本身就有一层的老房子,有土地证的。当时是原拆原建有超高,超了两层左右。原先在执法过程中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去执法的,我接手的时候已经是这样的一个状况了,三兄弟如果你把他房子全部拆掉,他是唯一住房,把他违章的三四层拆掉之后,主体一楼或者二楼它会受到严重的损坏,就变成危房,就没法住。如果我们把这个房子拆掉。当时三兄弟没有地方住。整个苍南县,包括龙港都没有房子,他们两家人已经闹得很凶了,调解不掉,他提出来必须要拆到底,我们现在最难的民众的居住权。

按这位林同志的说法,该违章建筑为涉事村民唯一住宅,一旦拆除将无处居住。既要拆除违章,又要考虑民生居住问题,让执法部门陷入两难。林同志表示他们曾多次与双方商量沟通过解决方案,始终没发找到两全的办法,也无法化解两户人家之间的矛盾。

苍南县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林同志:我们的建议是他们双方面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个事情,因为袁氏祖屋,毕竟是百年了,他因为一直就没有居住,也有可能会漏水或者是倾斜的。我们当时是找到袁氏,你能不能去做一份鉴定出来,到底是这个责任,是方氏直接造成的多一点或者是怎么样。他(袁氏)跟我说,百年房子不好做鉴定。

“护萱楼”守卫战牵动人心,那么文物保护部门是否有更好的建议和办法呢?苍南博物馆馆长、文化遗产科负责人章馆长表示,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提升文物保护等级,纳入统一管理,“护萱楼”虽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但是距离文保单位还有距离。

苍南博物馆馆长、文化遗产科负责人 章馆长:“文保点”实际上是浙江省独有的一个概念,它就是比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稍微要低一点,比一般的文物又稍微好一点。“护萱楼”我们也一直很关注,民国风格作为立面,内部结构还是传统的木构建筑的这种特点,对金乡来说肯定是尤为重要的,全县范围来看,像这种类型的建筑也不是太多,毋庸置疑的肯定是有价值的。房子出现了一些裂痕由来已久的,还没立足我们文物保护(点)的时候,它已经出现了这样的问题。6间房子是没人住的,小动物老鼠猫对这个屋面产生一些影响。私人产权的民居,不管是文物还是非文物的,一般都是有产权人自己履行这种修缮的义务,除非就是你后人没有能力去做。文物保护点的话,它是以保护文物本身为主,周边的违章建筑,这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私有产权的这种文保单位主要是由他所有权人他提出申请,那么现在因为整个《文物保护法》规定的比较细,像这种私有产权的一定要征得所有权人要签字盖章,同时要征求相关利害人周边的那些。一旦列入县保以后,那么他要画保护范围跟建设控制地带线,势必影响到周边环境的这种利益关系,那么还要在当地要进行公示。

科林维权记者介入后,方氏与袁氏均表达了愿意再次调解的意愿,科林工作室将与近期联合苍南县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启动调解机制,努力化解方氏与袁氏长达10多年的矛盾。

科林观点

监管节奏慢一拍,民声疾苦多十年,假如当初属地执法部门能对违章搭建行为及时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干预,就不会闹到现在牵一发而动全身,左右为难的被动局面。有违必拆毋庸置疑,但如何做到既能拆除违章部分又能保证到主体结构的安全,既能保护文物,又能保证被拆户合法空间的基本居住权利?这个答案只能由属地执法部门这个出卷人自己来填了,自己给自己出的难题别人解答不了,谁让你自己的题目没出好呢?当然,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后悔药可吃,科林工作室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民生服务和舆论监督平台,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协助有关部门一起沟通处理好这起投诉纠纷,在法理之间找到最好的平衡点,也希望以此事例引起大家对文物保护和城市治理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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